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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鹏投资违规挪用2.2亿元基金财产 被北京证监局警告罚款9万元

2021-11-12 和讯股票 林燃
语音播报预计6分钟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因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鹏投资”)在基金的募集和投资运作过程中违法违规,证监局决定对国鹏投资予以警告,并罚款9万元。

  据悉,国鹏投资是国鹏鼎盛契约型私募基金、国鹏鼎盛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统称“国鹏鼎盛基金”)的管理人。

  具体来看,国鹏投资在国鹏鼎盛基金的募集和投资运作过程中主要存在3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018年2月23日,国鹏投资管理的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公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公佑”)成立。

  宁波公佑的主要投资方向为拟从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曜瞿如网络”)受让其所持有的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盛跃网络”)的部分股权。

  国鹏鼎盛基金向宁波公佑出资27396万元。不过,因国鹏鼎盛基金尚未完成备案,青岛圆融国鹏盛世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青岛圆融国鹏盛世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统称“国鹏盛世基金”)代替国鹏鼎盛基金向宁波公佑支付全部出资款。

  然而,国鹏盛世基金代替支付款项的行为,不符合其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

  且该行为显示国鹏投资将其他基金的财产用于国鹏鼎盛基金的投资活动,属于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的行为。

  另外,2019年4月,国鹏投资在出具的《国鹏鼎盛、鼎盛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国鹏鼎盛基金通过持有宁波公佑的份额,间接持有盛跃网络1.06%的股份。

  二、挪用基金财产

  在国鹏鼎盛基金完成备案后,国鹏投资将国鹏鼎盛基金银行账户中的27169万元转至关联公司天津铭正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坤微盛世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其中,有5182万元资金转至国鹏盛世基金银行账户,剩余的21987万元资金最终转至柳州市汇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若干自然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21987万元资金的运用,不符合国鹏鼎盛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被国鹏投资挪作他用。

  三、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

  国鹏投资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青岛银行(00294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国鹏鼎盛基金的托管人,未尽到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

  另外,国鹏投资对于挪用基金财产的认定并不认可,其认为在国鹏鼎盛基金完成备案后,已经对垫付投资款进行了偿还。

  随后,经过北京证监局的复核:在国鹏鼎盛基金完成备案后,募集资金实际最终转至若干企业及自然人银行账户。最终,证监局并未采纳国鹏投资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因此,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鹏投资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合计共处以9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本案相关责任人员,证监局将另行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任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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