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为职工提供了诸多便利。在佛山,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下面将详细介绍佛山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及相关要求。
佛山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提取可通过“广东公积金”小程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等渠道办理。以“广东公积金”小程序为例,职工进入小程序后,完成注册登录,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提取业务类型,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然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系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发放至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线下提取则需要职工前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在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不同的提取情形有不同的要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几种情形:
提取情形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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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 |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所购房屋必须为自住住房,且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取。 |
租房提取 |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材料。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 需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工程预算等材料。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必须为自住住房。 |
此外,职工如有离职、退休、出境定居等情形,也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需满足一定的封存期限要求;退休提取需提供退休证明;出境定居提取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等材料。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职工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及时关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动态,以便顺利办理提取业务。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