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ST 中程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截至 2024 年 8 月 1 日,*ST 中程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7,415.3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8.6.3 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刘畅)【8 月 23 日,*ST 中程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截至 2024 年 8 月 1 日,*ST 中程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7,415.3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8.6.3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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