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防发布通知,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包括门厅、楼梯间等地。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也不能使用不合格充电器和电池产品,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同时,禁止在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放置物品或车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需独立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责任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