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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2023-10-19 壹财信 微信号
语音播报预计12分钟

  来源 | 壹财信(ID:yicaixin331)

  作者 | 唐开元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明电子”)专注于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2023年3月3日,大明电子拟在上交所主板IPO申请获受理,3月31日进入问询阶段。其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601211),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再添行政处罚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指2019年至2022年1-6月),大明电子及子公司曾多次受行政处罚。大明电子称:“公司己按照上述行政处罚的要求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整改...违法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不过查询企查查又发现:近日,大明电子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大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大明”)又收到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4,100.00元。

  具体处罚事实如下:2023年1月16日,重庆市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大明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火灾隐患,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两江消限字〔2023〕第LJ0556号),责令重庆大明于2023年3月31日整改完毕。在4月3日复查时,重庆大明仍未按要求消除火灾隐患。

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图片截自企查查)

  大明电子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八次行政处罚中,有七次与消防安全相关,现重庆大明又因消防安全问题受罚。不知大明电子的“整改”是否有效,其对于消防工作或需重视。

  信披自相矛盾

  今年初,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下称:57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规定还要求:“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其中包括“学历及专业背景”。

  然而查阅大明电子招股书,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披露部分,周明明、张晓明、吴贤微、周远、张霓、张洁等人的履历中并未提及“专业背景”等相关内容,或需大明电子按照规定予以补充。

  除了信披遗漏外,大明电子还存在招股书与环评文件信披打架的情况。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下称“大明电子(重庆)”)是大明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本次IPO,大明电子拟募资30,006.59万元投入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下称“二期项目”。招股书披露,该项目备案文号为2102-500112-04-01-484646,环评批复文号是渝(北)环准[2022]069号。

  查询绿网公示数据显示,大明电子(重庆)仅有一个经环评审批的项目,项目名称为“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下称“新建厂区项目”)。新建厂区项目的项目代码、环评批复文号与招股书中披露的二期项目所示的项目代码、环评批复文号核对完全一致。

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图片截自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网站)

  然而新建厂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与招股书披露的项目信息却存在矛盾。

  环境影响报告显示,新建厂区项目预计施工期为2年。而招股书显示,二期项目建设期共36个月,即12个季度。刨除与施工期不重合的项目前期准备和生产线运行部分,项目施工期共持续10季度,即两年半,比环境影响报告披露的2年施工期更长。

  此外,环境影响报告披露的项目投资额211,551.40万元也与招股书披露的项目投资额30,006.59万元相差甚远,前者为后者的7倍有余。查阅招股书发现,2021年,大明电子(重庆)新建厂区项目(一期)(下称“一期项目”)开工建设,预算投资额为15,677.00万元,或许也包含在新建厂区项目范围内。将一期项目投资额与二期项目合计,共45,683.59万元,也与环境影响报告披露的投资额相差较多,不知是何原因。

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图片截自新建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另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2年上半年,一期项目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已经达到15,069.74万元,占一期项目预算数的96.13%。而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数据显示,2022年8月18日,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才对“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新建厂区项目环评获批时,其一期工程(按照预算数计算)进度至少已完成96.13%,不知道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此外,据绿网公示,大明电子母公司的新项目“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下称“总成项目”)于今年3月31日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总成项目拟投资金额达157,900.00万元,为大明电子本次IPO募资总额(40,006.59万元)的3.95倍,而总成项目并非本次IPO的募投项目。

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图片截自绿网)

大明电子IPO:子公司再添行政处罚,信披有遗漏且自相矛盾

  (图片截自总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招股书中,大明电子承认自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而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其流动比率分别为1.05倍、1.18倍、1.12倍和1.3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2倍、0.89倍、0.77倍和0.84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5.50%、71.85%、78.81%和69.07%。

  不知对于总成项目的巨额资金需求,大明电子又是如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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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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