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杨延青),因信贷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25万元(新金罚决字〔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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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