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在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月薪达到3万元,但她提出离职后,单位却拖延处理,直到数月后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女士随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赔偿96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12.65万元的工资差额和3.7万元的合伙人利润分配权益,共计112.35万元。仲裁委员会最终判决单位支付56.76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责任编辑:差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