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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巢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2022-04-2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语音播报预计3分钟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征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巢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高征一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当事人时任肥西农商行董事长,对肥西农商行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巢湖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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