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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投资经理违规炒股:投入158万炒股7年,赚72万、被罚217万

2021-01-22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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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先后发布了两份对财达证券下属某投资经理的处罚决定书和判决书。前者是对该名投资经理借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的处罚,后者是对该投资经理“老鼠仓”的判决。

在证监会的处罚中,认定该名投资经理投入了158万,借用妹妹的股票账户,在2011年7月18日-2018年1月30日一共7年之间,持有、买卖股票,构成违规。证监会没收其违法所得72.36万元,并处于217.08万元罚款。

在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中,认定当事人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款10万元。

这位投资经理惨是蛮惨的,2013-2018一共5年时间,用老鼠仓进行的趋同交易一共有68只股票,成交金额共计1.6亿元,盈利只有23873元。最终不仅被没收非法所得,还要蹲牢房、再被罚款10万元。

财达证券这位投资经理名叫郭兆纲,1968年出生,到现在有53岁了。学历是博士研究生,曾任财达证券证券投资项目二部负责人、投资经理。事发之后,在2019年12月3日被羁押、2020年1月9日被逮捕,后续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郭兆纲作为证券从业者,违规炒股借用了其妹妹“郭某霞”的证券账户。

2008年7月8日-2015年11月16日,郭兆纲先后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侄子郭某龙的银行账户、母亲于某英的银行账户,先后往“郭某霞”银行账户中累计转款158.95万元。这些钱财绝大部分于当日或次日转入“郭某霞”证券账户。

2011年7月18日-2018年1月30日,在这7年时间,郭兆纲与妹妹共同操作上述证券账户,共交易股票75只,成交金额达1.06亿元,最终盈利只有72.36万元。

证监会决定,要没收郭兆纲的违法所得,并处以217.08万元的罚款。

同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也对郭兆纲提起了公诉。

检察院指控:2013-2018年间,郭兆纲任财达证券证券投资部项目二部负责人、投资经理。任职期间,郭兆纲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公司有关投资决策、交易等方面的未公开信息,于是违反规定,自行操作或与他人共同操作两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财达公司自营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68支,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但即使有内幕消息,郭兆纲也只有非法获利了2.4万元。郭兆纲当庭认罪、并希望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郭兆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没收非法获利的2.4万元。

如果不违规,安安分分工作,投入158万元,在2020年的市场行情下买只好基金,说不定到了年底收益已经翻倍了。财达证券这位投资经理真的可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责任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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