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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变“校园害”

2020-10-26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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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扬州的小陈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陈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9000元“校园贷”未还,如果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虽然小陈在上学期间并没有借过校园贷,但是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丝毫不差,并称只要按其说的操作,贷款记录就会注销。于是,小陈向多个App申请了贷款,最终申请到三笔总计65000元的贷款,并将贷款分别转到三个陌生的个人账户里。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正陷入“注销校园贷”的骗局。

今年上半年,与“校园贷”有关的诈骗再度高发。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指出由于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一些不法借贷机构将“校园贷”变成了“校园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消协提示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陷阱。

“注销校园贷”新骗局

在完成65000元贷款转账后,小陈发现,对方又要求他把下载的App全部删除。此时,小陈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把之前贷款的App一一打开核对,发现一个下午就损失了6万多元。

小陈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期,全国多地出现了“注销校园贷”新骗局,不少在校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有研究机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负面舆情信息共计28.8万余条,其中涉及“注销校园贷”的骗局接近9.3万条,占32.14%。

中消协分析指出,“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骗子会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骗子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中消协提示,相关部门、业内并没有推出所谓的“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只要大学生借款后能够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学生发现自己已经落入“校园贷”的陷阱,且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同时保存好诸如通信记录、转账凭证、“校园贷”宣传材料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尽可能追回损失。

如果不能确定对方身份,对个人征信等问题存在疑问,就要仔细询问对方所在的机构名称、对方工号等详细情况,并通过当地征信服务中心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咨询,确认对方身份,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转账等金钱交易。

套路贷、培训贷抬头

除了“注销校园贷”骗局高发,套路贷的常见陷阱也有抬头之势。

据媒体报道,大学生小李想买一部最新款的手机,于是通过QQ群转发的广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线上贷款平台。在提供了相关资料后,顺利办(000606,股吧)理了一笔5000元的贷款。但因小李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短短6个月贷款从5000元增长到十几万元。

由于害怕,小李瞒着所有人,直到恐吓短信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家门口也被泼上油漆,写上“欠债不还、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终,小李在父母的帮助下选择报案。

中消协指出,“套路贷”一般会通过微信、QQ、微博等学生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体或是在校园学生集中区域发布小广告,并宣称“无门槛、零利息、免担保”。一旦学生“上钩”,这些不法借贷公司会迅速为学生办理贷款,并通过设置合同陷阱、开具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条、故意让学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设套”。

此外,“培训贷”“创业贷”等马甲也层出不穷。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贷款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高同武指出,“正规平台抬高了借贷门槛,收紧了放贷出口,大学生的很多借贷诉求无法得到解决,而大学生的消费又存在一定的刚需,所以不得不转向一些违法或不规范的中小平台进行借贷,为校园贷陷阱打开大门”。

他提醒,面对平台抛出的诱惑性极强的“不用看征信,保证极速放款”等广告语或平台使用回租贷、培训贷、美容贷的名目吸引学生,学生们应该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办理贷款。

风险管理制度待完善

校园贷陷阱为何如此难以治理?高同武分析称,校园贷平台通过自身低门槛的优势随意放贷,大肆填补学生消费欲望的深洞。借贷平台之间没有一个相互连接的征信系统,致使部分学生拆东墙补西墙,以贷养贷。所以校园借贷平台自身的风控等体系不完备使校园贷陷阱见缝插针,难以治理。

为遏制不良“校园贷”侵害广大学生,国家有关部门自2016年起就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联合治理,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明令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贷款。但是,在这种国家严防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不法机构为了获取暴利铤而走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校园贷的治理难度在于大学生看起来即使满18岁,但还是没有真正的社会能力,尤其缺乏对复杂的校园贷的判断能力”。他建议,“要把责任倒置,加强机构的监管,高校的未成年人贷款,尤其是没有工资收入证明的时候,还是需要家长等第三方的签字,要夯实金融机构的责任”。

为此,中消协敦促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借贷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监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制定完善的“校园贷”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并通过提高大学生“校园贷”服务质效,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贷”服务渠道,让不良“校园贷”失去赖以滋生的环境。

高同武建议,要加强对网贷平台市场宣传的监管,规范网贷平台运营。加强平台风控审核,规范审批流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营业务,对借款人贷款资质进行一定的审核,对虚假信息审核不实的以及非本人借贷的情况,平台承担责任。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吕银玲

(责任编辑:季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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