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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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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被处罚款12万元

08-31 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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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公司因“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因“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田普因“虚列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薛琴因“虚列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凯里支公司经理钟小军因“虚列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公司副经理孙德福因“虚列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公司业务员杨正兴因“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保险代理人李晓玲因“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0.8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3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4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5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6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7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8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9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0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1号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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