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沈阳9月6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日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姜有为,1967年9月生,曾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省工信厅厅长,辽源市市长,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发改委主任等职,2015年任吉林省副省长。2016年底,姜有为调辽宁省,任沈阳市委副书记,次年1月当选沈阳市市长,2021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
(责任编辑:董萍萍)中国经济网沈阳9月6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日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姜有为,1967年9月生,曾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省工信厅厅长,辽源市市长,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发改委主任等职,2015年任吉林省副省长。2016年底,姜有为调辽宁省,任沈阳市委副书记,次年1月当选沈阳市市长,2021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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