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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深交所向惠博普(002554.SZ)发出监管函 公司未对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1-12-03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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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日,深交所向华油惠博普(002554,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博普,002554.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惠博普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称为参股公司山西国化科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与公司审议的期限存在差异。经查明,2013年12月24日和2014年1月9日,惠博普同意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为山西国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十二个月。2014年3月6日,子公司华油科思签署了担保协议,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2020年8月,担保合同所涉及的借款全部还清,担保合同已自动终止,担保合同实际履行期限超过六年。公司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期限与前期经审议的担保期限不一致,公司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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