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银保监复〔2021〕54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坊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鹰农商行〔2021〕1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坊分理处升格为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坊支行,升格后营业地址不变,业务范围在你行授权范围内办理。
二、你行应督促该支行对外张贴升格、业务范围和变更名称公告,告知相关债权债务人。
三、你行应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许可证的材料,到我分局更换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四、你行应在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