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银保监复〔2021〕20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分行《中信银行(6019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关于申请对张知超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信银洪发〔2021〕37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知超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