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银保监复〔2021〕12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丹东分行关于交通银行丹东江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丹〔2021〕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江城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福民支行。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确保服务的连续、便利。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江城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对外公告和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