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银保监复〔2021〕32号
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
你行上报的《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关于对周俊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富滇银香格里拉〔2021〕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准周俊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
周俊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备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未尽事项请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