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银保监复〔2021〕388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业的请示》(渤银报〔2021〕31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业,简称:渤海银行昆明分行,英文名称:CHINA BOHAI BANK CO.,LTD. KUN MING BRANCH。业务范围为: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
三、核准郭韩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核准贾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请将郭韩、贾强聘任文件及时报我局。
四、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云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