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人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9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方人梓(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缺失且产生信用风险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方人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9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方人梓(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缺失且产生信用风险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