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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2021-11-23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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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1月23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中青宝(300052,股吧)(300052)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所设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公告显示,11月19日,中青宝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向不超过2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6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3%。此外,此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目标为2022-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30%。

财务数据显示,中青宝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8.53%。对此,深交所要求中青宝结合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因素,详细说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此外,《草案》中显示,中青宝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瑞杰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逸伦分别授予263万份股票期权,李瑞杰与李逸伦系父子关系,二人合计授予526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50%。对此,中青宝应详细说明李瑞杰及李逸伦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二人拟授予数量占比约50%的原因及合理性,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深交所要求中青宝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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