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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中国:委任周振存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1-11-18 观点地产网
语音播报预计4分钟

观点地产网讯:11月18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因其他工作安排原因及专注投入其他个人承担,独立非执行董事卢华基和非执行董事周昭何向董事会提交辞呈;同时,董事会委任刘伟梁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委任周振存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均即时生效。

新明中国表示,根据刘先生和周先生与本公司订立的委任函,刘先生和周先生每月有权收取董事薪酬15,000港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刘伟梁,41岁,已于会计、企业融资、债务重组及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积累了超过19年经验。刘先生自2020年7月以来于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瑞斯康」)(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679)担任公司秘书。刘先生于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担任瑞斯康的非执行董事。彼其后调职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担任执行董事及于2021年1月起再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周振存,60岁,在贸易及能源领域积累了超过41年的工作经验。周先生目前自2016年八月起在河南中部世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彼自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担任中海气电(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前称中海油梅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先生于1980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间在汕头经济特区轻工物资发展公司担任外贸部,其最后担任业务经理。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11月1日,新明中国宣布,由于专注投入其他个人承担,方和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0月31日起生效。方和亦不再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成员。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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