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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SZ):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2021-11-18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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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天龙集团(300063,股吧)(300063.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11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未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高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商誉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采用不同会计政策确认返利收入;孙公司部分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跨期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转回缺乏充分依据;孙公司部分费用存在跨期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毅、董事会秘书王晶、时任财务总监陈东阳、丁云林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冯毅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王晶对公司上述第一、二、三、四、十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陈东阳对公司上述第五、六、九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丁云林对公司上述第六项至第九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董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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