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银保监复〔2021〕118号
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
《农行三明分行关于三明崇荣支行变更网点名称的请示》(农银明发〔2021〕1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崇荣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下洋支行”。
二、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更名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