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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兴富被决定逮捕

2021-11-04 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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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兴富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兴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披露的简历信息显示,王兴富,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四川射洪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 重庆大学采矿工程系化学矿开采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86年1月 青海钾肥厂规划设计处、基建处技术员;

1986年1月至1986年10月 青海钾肥厂厂部办公室秘书;

1986年10月至1990年5月 青海钾肥厂二期办计划科科长;

1990年5月至1996年11月 青海钾肥厂二期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11月至2000年3月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元钾肥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00年3月至2000年10月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三元钾肥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00年10月至2009年6月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6月至2011年4月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 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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