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辽宁沈阳筑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2021-10-27 中国消费网
语音播报预计6分钟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溯源体系,有效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辽宁省沈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生产端和市场端双向发力,通过推行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探索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销售的产销行为,沈阳市先后出台《沈阳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沈阳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衔接机制》规范性文件。以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摘园等规模生产主体为对象,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规范开具工作,守住准出关口。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并进行快速核查处置,加强督促批发市场开办方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地产蔬菜类食用农产品入市审验要件,守住准入关口。由此,食用农产品监管由分兵把守转向协同作战,最终实现产销双向发力,形成全程质量安全闭环式监管。

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拓展监管工作模式过程中,沈阳市不断研究探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数量多、分布广、收贮运销链条长、风险因素不确定等问题,创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形式和使用方式,形成了纸质版制式合格证、二维码质量追溯标签、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微信小程序等多种形式并存格局。通过不断拓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法与内容,显著提升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工作效能。

沈阳市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5家,是外地和市内食用农产品进入沈阳城区的主要集散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提升创新监管和高效服务水平——依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简化入市手续、缩短入场时间;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市场开办者快检、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的“政企互补”式检验方式,有效提升了食用农产品入市前产品质量检验效率;结合市场开办者快检、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结果,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列入“黑名单”,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频次;在以集中配送业务为主的批发市场,试点运行记录食用农产品主要流向信息,有效延长追溯链条,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质量控制,切实保障沈阳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