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银保监复〔2021〕68号
莆田农商银行:
《莆田农商银行关于核准林春新任职资格的请示》(莆农商行〔2021〕2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春新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