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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资源旗下公司遭2份诉讼 涉资约12.2亿

2021-10-15 观点地产网
语音播报预计6分钟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5日,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有关诉讼的内幕消息。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两份分别以北大资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重庆盈丰地产有限公司、昆山方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香港盈丰控股有限公司;及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重庆盈丰为被告的民事起诉状。

其中,根据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存档的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的民事起诉状(第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要求判令重庆盈丰(i)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未支付的专项债权应付金额约4.14亿元;(ii)立即向原告支付自其违约日起(含)至实际清偿全部应付款项金额日(含)期间的违约金,截至期末的违约金约为7954.21万元 (iii)立即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实现此案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28万元;

原告要求判令昆山方实对上述第(i)项至第(iii)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要求判令对香港盈丰所提供的质物(包括送股和分红)予以拍卖、变卖,使原告在上述第(i)项至第(iii)项诉讼请求中确认的应付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及要求重庆盈丰、昆山方实和香港盈丰共同承担此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于公告日期,第一份民事起诉状的法院聆讯日期尚未厘定。

根据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存盘的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的民事起诉状(第二份民事起诉状),原告要求判令北京方正世纪(i)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未支付的信托贷款本息约7.16亿元;(ii)立即向原告支付罚息,截至期末的罚息约为995.36万元;(iii)立即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付的财产保全担保费;

原告要求判令对重庆盈丰所提供的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使原告在上述第(i)项至第(iii)项诉讼请求中确认的应付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及要求判令由北京方正世纪和重庆盈丰共同承担此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于本公告日期,第二份民事起诉状的法院聆讯日期亦尚未厘定。

北大资源表示,由于上述案件尚未进行聆讯,故目前不能确定对北大资源于本期间及后续期间的最终影响。北大资源正积极应对以上案件,并将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应公司要求,北大资源的股份由2021年4月26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会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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