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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盐湖股份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拟退缴超3.5亿元的非法所得收入

2021-10-13 财经涂鸦 微信号
语音播报预计6分钟

“盐湖能源需退缴的非法所得收入近3.57亿元,超过半年度扣非净利的15%。”

作者:Yami

盐湖股份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拟退缴超3.5亿元的非法所得收入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消息,10月12日晚间,盐湖股份(000792.SZ)发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能源”)于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非法采矿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并要求盐湖能源及时将非法所得收入主动退缴至公安机关。

盐湖股份表示,为降低此事件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所得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需退缴的非法所得收入近3.57亿元,该笔退缴预计会减少公司本年度利润近3.57亿元。而公司2021半年度扣非净利达21.02亿元,此次退缴额超过半年度扣非净利的15%。不过,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此外,盐湖能源未来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而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具体赔偿金额以盐湖能源最终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协议为准。如未来实际缴纳的赔偿金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将可能对公司缴纳当期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盐湖能源于2012年成立,主要负责公司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盐湖股份也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祸不单行”,前日(10月11日)盐湖股份因在为子公司代垫事项上,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而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近两个月,盐湖股份在股价方面也是不尽人意,截至昨日收盘该股报28.67元,相较于8月份公司股价45.65元的高点,已大幅回落超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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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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