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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帕珠被提起公诉

2021-09-28 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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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帕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帕珠利用担任萨迦县县长,吉隆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简历显示,帕珠,男,藏族,1968年7月生,西藏林周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西藏自治区农牧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92年7月至1993年3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麻布加乡办事员;

1993年3月至1997年3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委组织部科员;

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8年12月至2000年10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

2000年10月至2002年10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10月至2006年6月,西藏自治区定结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6年6月至2006年8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委副书记;

2006年8月至2012年5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西藏自治区吉隆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年4月至2013年7月,西藏自治区吉隆县委书记;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区吉隆县委书记,吉隆口岸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14.02副地级);

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隆县委书记,吉隆口岸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吉隆县委书记,吉隆口岸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吉隆县委书记,吉隆口岸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年4月免职。

(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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