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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大幕开启 全面推进碳减排

2021-09-25 《小康》杂志社
语音播报预计16分钟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于靖园 李慧君

在实践中,碳排放权的供求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界定和分配碳排放权行为的影响,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价格机制失灵问题,是未来我国碳市场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之一。

碳市场大幕开启 全面推进碳减排

新鲜事物 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虽然全国有多年的试点基础,但对于全社会来说,仍是新鲜事物,需要进一步完善。(图片/TOCHONG)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7月16日上线,迄今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8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道,自7月16日开市以来,全国碳市场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702万吨,累计成交额为3.55亿元。全国碳市场运行平稳,交易价格从首日开盘价的每吨48元上升到8月17日收盘价每吨51.76元。

碳交易市场之所以受到如此重视,主要还是因为我国要全面推进碳减排。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的方式,可以让主动减排的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而调动起更多企业减排积极性,全面达成碳减排的目的。

黄润秋表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更是我国向世界庄严承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10年试点经验,切实推动减排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

通过区域碳交易试点地区的实践探索,地方试点市场运行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积累和提供了丰富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对《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表示,“这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从总体设计、地方试点到现在已经初步具备正式建立和启动的条件。”

碳排放交易,简单来讲是把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利当作一种商品交易。比如,一家企业原本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技术提升后每年碳排放量只有1.5万吨,那么剩下的0.5万吨碳排指标就可以出售给碳排放超标的企业。

“当时公司以每吨60元的价格购买了约25万吨碳配额。”2014年的首次碳交易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水良记忆犹新。广东是首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份之一,作为广州市重点电力生产企业,广州恒运于2014年被纳入碳排放管理,当时由于碳配额不足,企业购买了约1500万元碳配额履约。

随着试点交易的深入进行,广州恒运逐步认识到减排不只是压力,碳资产管理、减碳技术应用也能带来经济效益。于是,公司成立了节能减碳专班,升级改造发电机组,大力发展天然气发电等低碳的清洁能源项目……一系列改造升级让广州恒运实现了从花钱购买碳配额到出售碳资产获利的转变。2020年,企业通过出售碳资产获利3000多万元。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经济学副教授马春辉对《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直言:“碳排放权交易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与经营状况,企业需要了解碳排放权交易的利与弊,增强对各个参与环节的认识,进行专业人才储备与经营战略的调整,化‘风险’为‘机遇’。”

更重要的是,碳市场的切实推动产生了良好的减排效果,通过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和履约机制,广东碳市场整体实现绝对量减排,2019年减排量达4374万吨,减排幅度达11.4%。

电力行业试水,逐步扩大范围

然而,虽然有着10年的试点经验,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无论从市场覆盖范围,还是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看,二者都存在较大不同。据刘洪岩介绍,从试点市场覆盖范围看,试点市场已覆盖20多个行业近3000家单位,全国性碳排放市场目前只纳入了电力行业。

“首先将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主要考虑的是2000多家发电企业碳排放量差不多占全国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刘洪岩向记者解释,此外,电力行业绿色转型的可替代性更强,比如清洁能源替代煤电的空间更大、可行性更强、更具有代表性。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电力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将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将来,电力行业绝不会是‘一枝独秀’。”刘友宾说,目前,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已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钢铁、水泥、建材、航空、石化、化工、造纸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与核查工作,在这些行业中有着较为扎实的数据基础。

黄润秋说:“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虽然全国有多年的试点基础,但对于全社会来说,仍是新鲜事物,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进过程必须审慎稳妥。”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已经委托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发展金融产品,防范市场风险

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建立健全全国碳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国碳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未来对于我国的碳汇市场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价格机制失灵问题。”刘洪岩解释说,在实践中,碳排放权的供求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界定和分配碳排放权行为的影响。如果碳排放信息不充分或不真实,配额总量的设定可能过于宽松或紧张,从而导致碳排放权市场因政府决策失误配额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进而产生碳排放配额价格形成机制失灵以及价格波动异常现象。

如何更好地通过碳市场形成碳价格,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多位业内专家一致认为,由于碳交易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应引入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以更好地发现价格和进行风险管理。

其实,早在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提出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这些碳金融产品的陆续推出,为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企业防范碳市场风险和降低减排成本。

对此,刘洪岩说:“从各国碳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市场化将是未来碳排放交易市场规范和完善的主导方向,碳信贷和金融产品将成为企业应对碳排放价格波动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化工具。”

6月30日,广东省首单林业碳汇价值综合保险落地;7月2日,浙江省首笔碳排放权抵押贷款发放……随着碳交易的发展,碳排放权抵质押、碳汇保险等碳金融产品也在不断涌现。但总体来看,我国碳市场金融化程度仍然偏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对此分析称,虽然试点地区和金融机构陆续开发了碳债券、碳基金、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产品,但碳金融仍是星星之火状态,区域发展不均衡,缺乏系统完善的碳金融市场。

日前,我国碳金融市场有好消息传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为配合碳现货市场发展进程,证监会将积极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马春辉对此充满期待,“碳资产是继现金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之后的第四类新型资产,将成为我国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9月下旬刊

(责任编辑:董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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