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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为何前次IPO终止审查,百度推广强制跳转、深交所追问会否被追偿 科拓股份回复创业板问询

2021-09-24 中华网
语音播报预计18分钟

中华网财经9月24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拓股份”)回复创业板问询。科拓股份此前曾于2017年4月申报创业板IPO,2017年11月终止审查。

为何前次IPO终止审查,百度推广强制跳转、深交所追问会否被追偿 科拓股份回复创业板问询

科拓股份2006年6月27日成立,是专业的智慧停车价值运营商,主营业务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服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龙喜、黄金练、张东梅,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科拓股份55.62%,黄金练和张东梅为夫妻关系。

为何前次IPO终止审查,百度推广强制跳转、深交所追问会否被追偿 科拓股份回复创业板问询

科拓股份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1亿元,同比增长26.37%,66%来自智能停车系统(3.8亿元),25%来自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服务(1.24亿元);归母净利润0.76亿元,同比增长80.76%。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78%、45.76%和46.53%、

证监会网站9月23日刊登的《关于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了主要问询问题。在创业板问询中,深交所主要关注历史沿革、员工持股平台、劳动保障和用工安排、前次申报、同业竞争、知识产权、关联交易、子公司、税收优惠、诉讼及纠纷、行政处罚等共计29个问题。

深交所要求披露前次IPO申报终止审查原因

科拓股份曾于2017年4月申报创业板IPO,2017年11月终止审查。深交所要求说明,前次申报终止审查原因,导致终止审查的原因是否已经消除,与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差异及其原因。

科拓股份回复,公司曾于2017年4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其后,因监管机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求提高,结合公司前次申报的报告期经审计净利润规模(2014年-2016年合计为5,283.29万元)较小及公司计划引入新股东林芝利新、调整股权结构等因素,主动撤回前次申报。

公司2018-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合计为10,953.66万元,2019年、2020年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214.02万元和7,617.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25.29万元和6,923.11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此外,林芝利新已分别于2018年8月及2020年4月完成对公司的两轮增资。

基于监管环境、盈利水平、融资需求等因素主动撤回前次申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导致前次申报终止审查的原因已消除。同时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西南证券(6003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涉3项诉讼纠纷 深交所要求说明具体原因

关于科拓股份诉讼及纠纷,深交所要求说明3项诉讼纠纷的具体原因、进展情况及前期投入的资金及相关资产金额。深交所追问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诉讼或权属纠纷的情形。

科拓股份回复具体详情:

就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600463,股吧)有限公司候机楼管理分公司合同纠纷案,公司已投入设备总价为857,027.73元、承担施工费合计392,320.19元。2019年,公司已将上述投入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就与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以下简称“艾润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豫01知民初22号之一),法院裁定准许原告西安艾润撤诉。

就与厦门市建坤诚兴物业有限公司、厦门立德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瑞景案”),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承包车场业务不是公司业务发展重点,仅为试点业务,瑞景商业广场项目不会对其他承包车场业务造成影响。公司已向立德公司支付1,000万元承包费用并投入停车设备和施工费505,963.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承包费用、投入设备及施工费剩余账面价值为878.02万元;瑞德公司要求返还停车费收入365.69万元及利息。

科拓股份表示,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7,283.47万元,净资产为68,605.90万元,如败诉或无法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上述损失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盈利能力及债务偿付能力等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百度推广强制跳转、发布广告含有医疗用语被罚

深交所追问是否有被追偿风险

科拓股份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被处以罚款10万元。根据(厦思)市监处[202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与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访谈,“本项行政处罚适用从轻情节”。

此外,子公司上海速泊曾因受第三方委托发布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广告,受到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没收广告费1万元,罚款1万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事项发生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被追偿的风险;对相关行为是否已进行整改,整改的具体措施及结果。

科拓股份回复,为进一步提高曝光度,与百度的业务推广公司厦门易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百度上付费设置包括“艾润”在内的300多个关键词,当上网用户通过百度搜索“艾润”时,搜索结果中会显示公司官网。

2021年2月25日,科拓股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被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厦思)市监处[202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2020年10月19日,上海速泊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速停车”发布的一则普通商品广告中含有医疗用语。该广告由广告主设计、制作并委托发布,广告发布费用为10,000元。

2020年12月3日,上海速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以下简称“《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1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没收广告费用10,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前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的“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行为,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的“发布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广告”行为,不存在因前述行为被有权主管部门追责或处罚的风险。

用员工个人名义借款购车、泊视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问询

根据申报材料,2019年12月,泊视传媒购置轿车一辆,价值34.01万元。当月泊视传媒以员工郑文杰个人名义向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厦门湖里支行借款24.06万元,并由泊视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上述车辆提供抵押担保。泊视传媒通过郑文杰支付上述借款本息,截至2021年3月25日,该银行借款已结清。郑文杰系泊视传媒总经理,持有泊视传媒25%的股份。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

深交所要求说明使用员工个人名义借款购车并由泊视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合理性,相关车辆的权属是否属于泊视传媒,车辆是否专供郑文杰使用,是否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情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有效执行。

科拓股份回复,2019年,泊视传媒由于业务开展需要,决定以贷款形式购置汽车一辆,贷款金额为24.06万元。因拟贷款银行反馈车辆购置贷款需由自然人股东作为还款人,因此由泊视传媒总经理郑文杰与贷款银行于2019年12月26日签订了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另由泊视传媒对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相关贷款已于2021年3月25日结清,担保义务同时消灭。上述车辆的权属属于泊视传媒,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非专供郑文杰个人使用。

(责任编辑:董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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