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16日讯 央行网站消息,据长治市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1﹞第2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因拒收现金,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崔兵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李显杰)中华网财经9月16日讯 央行网站消息,据长治市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1﹞第2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因拒收现金,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崔兵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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