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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汇源起诉擅用商标公司获赔45万元

2021-09-14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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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燕慧)9月14日,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北京田川工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0101民初9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被告汇源兴业公司、田川工贸公司、全凤德商店的涉案行为侵犯了原告汇源食品饮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汇源兴业公司、田川工贸公司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本案裁判结果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汇源兴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田川工贸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3万元;被告北京市顺义全凤德商店赔偿原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等。

(责任编辑: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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