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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风险处置细节公开!“明天系”持股近90%,央行如何“精准拆弹”?

2021-09-08 新浪网
语音播报预计14分钟

文/佳萌

包商银行风险处置细节公开!“明天系”持股近90%,央行如何“精准拆弹”?

9月3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简称《报告》),首次以专题的形式全面揭露总结了包商银行的风险成因、接管该行面临的挑战及风险处置思路和风险处置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

《报告》指出,由于“明天系”长期占用资金无法归还,严重侵蚀包商银行的利润和资产质量,截至2019年5月,该行负债规模已达到5200亿元。基于此,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研究提出了“新设一家银行收购承接业务+包商银行破产清算”的处置方案,严格落实四方面具体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历时一年半的时间,顺利完成包商银行金融风险的精准拆弹。

“明天系”持有42.23亿股票占比近90%

占用包商银行资金逾1500亿

《报告》披露,包商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2007年9月更名为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及北京、成都等地共设立18家一级分行,拥有员工10171人。

从1998年开始,“明天系”(对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等若干壳公司及其控制的数十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统称)陆续通过增资扩股和受让股权等方式不断提高其在包商银行的股权占比。

《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5月末,已有35户“明天系”企业共持有42.23亿股,占全部股份的89.27%。在控股包商银行期间,“明天系”通过虚构业务,以应收款项投资、对公贷款、理财产品等多种交易形式,共占用包商银行资金逾1500亿元,占包商银行资产总规模近30%。

“明天系”长期占用资金,无法归还,严重侵蚀包商银行的利润和资产质量。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前,“明天系”股东多次尝试重组包商银行,但均以失败告终。

2017年开始,包商银行的风险逐步暴露,经营难以为继。“明天系”大股东尝试邀请多家民营企业、地方国企,参与战略重组包商银行,但有的战略投资者明显不具备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有的战略投资者在了解资产状况后望而却步,重组工作难以取得实质进展。包商银行持续受到“明天系”污名效应影响,外部融资条件不断恶化,只能通过高息揽储等方式,勉强维持流动性。

2019年5月包商银行负债规模约5200亿

央行会同银保监会研究提出处置方案

自2018年起,“明天系”未偿还包商银行任何资金。此外,其全部占款都成为包商银行的不良资产,加之评级公司将包商银行主体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引发同业市场猜疑,融资成本不断上升,同业融资能力大幅下降,资金头寸严重不足,流动性风险一触即发。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包商银行的资产规模约5500亿元,在国内银行中排名前五十位,负债规模约5200亿元。

基于此,《报告》指出,接管包商银行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妥善处理涉众性风险和防范风险外溢,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截至2019年5月,包商银行客户约 473.16万户,其中个人客户466.77万户、企业及金融机构客户6.36万户,不但客户数量众多,还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债务无法偿付,极易引发银行挤兑等连锁反应,影响社会稳定。

同时,包商银行同业负债规模超3000亿元,共涉及全国约700家交易对手。如果任何一笔不能兑付,可能给交易对手造成流动性风险,并引发连锁反应和同业恐慌,对金融市场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稳妥应对上述挑战和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债权人权益,确保包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不中断,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研究提出了“新设一家银行收购承接业务+包商银行破产清算”的处置方案,即在行政接管阶段,设立一家新银行,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未受保障债权及包商银行股东权益留存于包商银行,待进入司法阶段后破产清算,实现分担部分经营损失的法律效果。

包商银行资不抵债金额为2200亿

违法违规人员需为处置成本买单

依照相关法律文件,包商银行实际已触发“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法定接管条件。2019年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在接管期间,《报告》指出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稳妥推进债权保障与处置工作。《报告》披露,包商银行中小投资者和同业负债占比高,假结构性存款、假协议存款等金融产品违规现象严重。为此,在债权保障过程中,要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债权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债权确认与收购保障的五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并调动相关金融基础设施,研究制定确保相关金融产品正常流通和交易的措施。

《报告》显示,经过各方通力合作,依法实现对5000万元以下债权全额保障,对5000万元以上大额债权部分保障,全部债权保障水平近90%,并对二级资本债实施了减记。在充分保障客户债权合法权益的同时,打破了刚性兑付,严肃了市场纪律,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促进金融市场良性运转。

第二,摸清风险底数,推动改革重组。清产核资结果显示,以2019年5月24日接管日为基准,包商银行资不抵债金额为2200亿元。于是,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等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一是设立新银行。由存款保险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建信投资、徽商银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内蒙古自治区内8家发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内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再跨区域经营。二是将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4家分行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打包评估,出售给徽商银行。

第三,依法申请破产清算。《报告》表示,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工作平稳落地,收购承接包商银行业务的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资本充足、运行平稳。根据相关规定,鉴于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接管组以包商银行名义,向银保监会提交破产申请,并获得进入破产程序的行政许可。

2020年11月23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并指定包商银行清算组担任包商银行管理人。2021年2月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包商银行破产,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第四,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工作。《报告》指出,金融风险背后往往都是触目惊心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包商银行金融风险造成国家巨额损失,违法违规人员需为高昂的处置成本买单。

经审查,在接管期间,包商银行接管组向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涉及人数超过百人。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联动下,包商银行金融监管腐败窝案逐渐水落石出,“明天系”及包商银行高管等始作俑者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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