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7日讯 据邯郸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邯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马头支行未严格落实合同面签制度、未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料真实性、贷后管理不到位,邯郸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二十万元罚款,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据邯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显示,时任工行邯郸马头支行行长贾艳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马头支行未严格落实合同面签制度、未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料真实性、贷后管理不到位一案负管理责任被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