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30日丨郑州银行(06196.HK)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对国有金融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年限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起,本行需对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2会计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以及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2会计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任期自本行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为止。预期2022会计年度的总费用人民币509万元将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459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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