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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集团拟私有化创兴银行 现金收取注销价每股20.8港元

2021-08-17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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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8月17日,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有关该建议的计划文件已于2021年7月30日刊发,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举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越秀集团认为,此次交易主要的理由及裨益为提升全国性银行地位需要庞大资本,私有化有利筹集股本资金以支持业务扩展。

创兴银行2020年报所披露,创兴银行计划于中国内地成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发展新的核心业务,以提升其作为全国性银行的地位。为落实此发展计划,管理层估计创兴银行于未来数年将需要庞大股本资金,为扩展业务及长期增长提供资本。若创兴银行透过现有上市平台发行大量新股份进行集资,将会摊薄其资产净值及每股盈利,对股价造成一定压力。

创兴银行分别于2015年及2018年供股,首次供股价为每股港币17.05元,第二次供股价降至每股港币14.26元。然而,独立股东于第二次供股中认购水平并不活跃。事实上,自第二次供股完成以来,股价一直低于供股认购价。

而自2020年4月起,在市场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每股股价大部分时间低于港币11.00元, 且股份流通性长期偏低,注销价具吸引力,计划股东能以大幅溢价将投资变现。

根据计划,若私有化建议获批准及实施,计划股份将被注销,各计划股东将有权就已注销计划股份,以现金收取注销价每股港币20.8元。

注销价较最后交易日(2021年5月6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10.03元)约有107.4%的溢价。注销价亦较前两次供股的发行价分别高出22%及45.9%,让计划股东在退出时有机会以可观溢价将投资变现, 获得合理回报。

由于越秀集团持有创兴银行74.97%已发行股本,故不大可能有其他全面要约或其他收购股份的建议。越秀集团亦已表明不会提高注销价或股份奖励要约价。因此,若计划失效或建议失效,独立计划股东于中短期内将不大可能出现另一机会, 可按注销价每股港币20.8元将创兴银行股份变现。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和中信里昂证券资本市场有限公司担任越秀集团在本次私有化项目中的联席财务顾问,越秀融资有限公司为创兴银行的财务顾问,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创兴银行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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