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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防汛行政责任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责

2021-07-28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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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7月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防汛行政责任人是防汛抗旱工作始终要坚持的一项核心内容,汛前已经通报了全国各省级防汛抗旱防台风的行政责任人和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行政责任人,通报中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对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据介绍,国家防总在汛前,通报了全国各省级防汛抗旱防台风的行政责任人和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行政责任人共2319名。其中,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1个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指挥长和责任人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且这些责任人都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

国家防总汛前派出了7个部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和7个专家组到大江大河和重点地区对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其中,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就是检查各地防汛抗旱行政责任落实的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

各级防指都及时完成了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调整工作,提前公布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相关省级防指在暴雨洪水发生前和洪水、台风过程中多次组织抽查市县防指应急值守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抗旱的责任链条。各地对基层防汛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也进行了追责问责。“我举两个例子,去年7月,湖南汉寿县的洲口镇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不力问题予以通报,有23人被问责。去年8月,安徽省阜南县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落实巡堤查险工作部署不到位问责17人。”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展圣洁 校对 李立军

(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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