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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等 民生人寿徐州中支合计被罚18万元

2021-07-06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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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7月6日,徐州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行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徐州中支”)合计被罚18万元。

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方面,2016年10月,在被保险人王XX理赔案件中,民生人寿徐州中支客服部主管张X一人调查并形成理赔调查报告,最终赔付11万元。2020年4月27日,徐州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X犯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证实张X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根据《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工作指南》相关规定,高额案件是指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的理赔案件。根据《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调查工作指引》规定,高额理赔案件专项调查严格执行双人调查,且至少有一名调查员为总公司理赔人员或总公司客户服务部指定的分公司理赔人员,民生人寿徐州中支未执行上述规定。

内控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缺少员工职业道德培训。经查实,民生人寿徐州中支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缺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思想品行教育相关内容,原员工(个人代理人)杜XX、吴XX、张X等6人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决。二是入职资料核实不到位。原员工杜XX2014年7月1日入职,2017年3年22日离职,2017年5月31日再次入职。经查实,民生人寿徐州中支缺少对杜XX入职时提供的学历真实性核实的相关材料。

综上,民生人寿徐州中支被罚16万元,相关责任人李文华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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