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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谈“十四五”期间保险业能够做什么?应当落实“三新要求”

2021-06-20 中华网
语音播报预计15分钟

周延礼谈“十四五”期间保险业能够做什么?应当落实“三新要求”

在经历了2020年的疫情“破局”之后,2021年,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一起迎来了“新局”。全球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局势前景如何?中国开放创新如何推进?开新局,敢为先,由凤凰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凤凰网财经承办的“2021凤凰网(夏季)财经峰会暨天籁思享荟”在北京举办,本届峰会以“新局与敢为”为主题,东风日产天籁为战略合作伙伴。盛邀三十多位顶级财经智囊共聚一堂,论道改革,破解迷局。

周延礼谈“十四五”期间保险业能够做什么?应当落实“三新要求”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在谈到十四五”期间保险业能够做什么的时候表示,应当落实“三新要求”,进入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中国保险市场循环为主体,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

周延礼认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同样提出对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推动网络中国建设,要融入进去,加快推进保险数字化转型,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及数字转型的生产方式当中。

另外,周延礼还谈到,要充分利用一些科技的因素,比如现在围绕着数字经济这篇大文章。“十四五”期间包括2035年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一个上升的态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包括AR和VR都是推动行业发展,尤其是在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数字经济的核心占比推动GDP增长的比重应该是超过10%以上,保险业也是乘势而上,分得一杯羹。

以下是文字实录:

周延礼:刚才李扬院长讲的是金融科技,我就接着科技深入地讲一讲金融科技、保险科技相关的业务。刚才李扬院长的内容比较全面,包括资本市场、间接市场和直接融资的关系都讲透了。很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有科技支撑。

回顾过去十年来,金融科技、保险科技发展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互联网+,第二阶段是金融科技、保险科技,就是保险、金融+科技这样的阶段,第三阶段是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很多内容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对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就和今天设定的题目一样,叫做金融变革、效率变革,将会产生直接的一系列反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谈到的开放也好、创新也好,都是有密切关系的。

保险科技近几年的发展一直是直线上升的趋势,去年接近400亿人民币的融资,今年开始也不错,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举个例子,互联网线上保险中介获得大约11亿元融资,也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应该说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保险科技市场当中科技融资热度不减,继续高涨,保险科技通过数字化转型将会持续加快这样的态势。比如今年第一季度就有爆发性146笔融资总额达到25.5亿美元,我国增长的速度和规模也是乘着这样的大势不断发展,尤其是保险市场这几年也是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势头。去年疫情期间我们也保证了正增长,今年第一季度仍然保持了6%以上的增长速度,可以反映出科技正在推动保险业发展进入一个快的赛道。

“十四五”期间保险业能够做什么?应当落实“三新要求”,进入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中国保险市场循环为主体,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同样提出对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推动网络中国建设,我们要融入进去,加快推进保险数字化转型,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及数字转型的生产方式当中。

我们要充分利用一些科技的因素,比如现在围绕着数字经济这篇大文章。大家都知道“十四五”期间包括2035年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一个上升的态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包括AR和VR都是推动行业发展,尤其是在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数字经济的核心占比推动GDP增长的比重应该是超过10%以上,保险业也是乘势而上,分得一杯羹。

保险数字化转型在这种情况下体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生产要素、模式创新、智能化和以信用、创新、技术为科技发展的路线,现在我们完全是靠社会信用难以确保信用体系的建设。比如现在我们产品在线销售、信息披露完全是通过技术支撑,可以把这些数据留痕溯源,找到这些数据的根源,确保信用通过数据进行做实,这些对我们技术发展的路线是非常有利的。

接下来我会分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保险机构要实现从经营驱动向数据驱动进行转型。

我们需要注重保险生态体系建设,这是保险今后的商业模式创新主要方向,通过生态构建可以加速保险行业和其它行业深度融合。

智能化将来会成为业务运行的基础,因为通过智能化运营可以改变对客户的体验,刚才李扬院长讲到的场景问题就是保险科技+场景可以针对性地服务,提高客户体验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可以打造有温度的保险市场。

我们要以信创技术为科技发展路线,构建稳健、安全的科技能力。

最后再提出几点意见,也是我的几点思考。

大家知道,6月10日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可以从数据体系当中看出,科技的立法、网络安全的立法,甚至数字安全的立法基本上已经成为在数字科技等等方面的体系性的建设,这对我们下一步推进科技监管,做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个定型的制度是非常有帮助的,因此数据安全从风险的评估、预测预警、应急等等方面都有安全审查的基本制度。

我们要做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保险机构要夯实科技基础,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的业务,特别是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围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因为银保监会前不久也发布了办法,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扩大互联网保险的险种范围,为中小群体探索小而专、小而美的发展模式提供支持。在金融市场,大机构特别容易做,小机构非常难,唯一的发展出路就是将来借助科技、线上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所以在这方面我们要通过网络技术在线交易推动中小型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发展,也要加强保险机构在人才组织、文化组织方面的改革,能够将科技应用于保险经营管理的各个业务流程,真正促进保险产品的创新、销售,甚至业务管理的变革,最终实现保险业的制度变革、效率变革和服务方式变革,能够实现在大数据条件下保险业提高服务能力,特别是在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尤其是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发挥一些作用。

现在我们是民生保障、医疗卫生健康、行为生活环境等等都有很多需要数字进行精准定位、精准服务的要求,所以数据立法对数据的开发利用这些基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是对保险消费者隐私的保护提供了一些制度保障。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教育,关注网络安全风险,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于网络的依赖性大大提升的环境下对传统的风险、网络风险进行消除,要让消费者有自我防护的能力。保险机构要强化对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别是灾备方面的水平。

我们要做到这些就要不断完善对金融科技实施有效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广覆盖性,其次是全面性、对于新问题敢于质疑,要有适应性,监管要不断有更新的新技术,屠院长也讲到我们要注意监管成本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和交替服务,以及做好监管和被监管之间的相互互动,确保能够达到一个目标的统一性,适应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这里概括监管要有适应性的要求。

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感谢凤凰网财经的邀请,也感谢大家的聆听。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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