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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旭通控股(01826.HK)重新委任常亮及黄智成为公司董事

2021-06-15 格隆汇
语音播报预计7分钟

格隆汇6月15日丨旭通控股(01826.HK)宣布,于2021年5月25日,公司接获要约人于高等法院针对(其中包括)高云红、冯雪莲、新董事及公司发出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的经修订传讯令状,对先前决议案之有效性提出异议。要约人亦已取得要约人传票,以申请命令限制704号诉讼之被告人采取行动或先前决议案。

要约人传票已于2021年6月4日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于2021年6月4日,经冯雪莲及高云红向要约人及高等法院承诺,彼等各自及受雇人或代理或其他人士不会于704号诉讼有裁决或高等法院进一步颁令前行动、执行或进行致令先前决议案生效的行动后,高等法院颁令(其中包括)限制新董事及公司、彼等各自及彼等之受雇人或代理或其他人士在704号诉讼有裁决或高等法院进一步颁令前行动、执行或进行致令先前决议案生效的行动。

董事会宣布,于2021年6月1日,董事会(由高云红、冯雪莲及新董事组成)已通过决议案,据此,内容有关(其中包括)(1)罢免;(2)委任董事;及(3)委任授权代表之先前决议案之运作及实施连同其法律效力将告暂停,犹如先前决议案概无生效,即:(1)吴建韶仍担任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授权代表,而吴建韶与公司订立之董事服务合约并无终止;(2)陈玉生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而陈玉生与公司订立之委任函并无终止;(3)尹智伟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而尹智伟与本公司订立之委任函并无终止;(4)刘国煇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而刘国煇与本公司订立之委任函并无终止;(5)常亮未获委任为执行董事;(6)郝立军未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7)黃智成未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8)禹晓耕未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9)高云红及冯女士各自未获委任为授权代表。

董事会宣布,常亮已获重新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常女士已与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合约,自2021年6月4日起为期一年,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并须根据细则于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或直至Gentle Soar禁制令申请有最终裁决为止(以较後者为准)。

同日宣布,黄智成已获重新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进一步宣布,李志勇于2021年5月3日不再担任授权代表,而高云红已获重新委任为授权代表,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此外,李志勇已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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