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马拉松发生事故
21死8伤
每当灾难发生时
保险业总是第一时间公布赔偿情况
但目前为止仅看到黄河财险一家的信息
主要是1000万余元团体意外险
每人意外伤害赔偿限额50万
透过此次活动保险赔付信息
我们保险业是不是也应该反思
此类活动的保险
是何等之缺失
— 01 —
主办方买的团体意外险
保额明显不足
团体意外险
提供的保障通常是意外身故
意外伤残以及医疗费用赔偿
市面上的团体意外险
保额大多都选择在50万元以下
少数保到100-200万
此次活动黄河财险承保的团体意外险
每人意外伤害赔偿限额50万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万
附加突发急性病保险10万
50万在20年前,在北上广深都能买豪宅
50万放到现在,在北上广深只能买5平米
就算100万保额起步也不算高
团体意外险的常规保额
明显没有跟上时代
— 02 —
主办方可能没买相应的责任险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马拉松越野赛
虽属于“自甘风险”规则的文体活动
但活动主办方因重大过失未尽到保障义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要担责的!
所以活动主办方要购买责任险
即使给运动员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
得一码归一码
(团意险最多算作参赛者的福利)
现在的人伤赔偿标准
普遍都过百万了,包括甘肃
北京上海甚至超过200万
新一线城市150万起
而市面常见责任险的保额设置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大多十万级别
累计赔偿限额也就百万级别
保额严重不足
— 03 —
运动员自身保障也可能不足
①
马拉松是高风险运动
参赛人员应有风险意识
人们形容骑摩托车的风险
说那是“肉包铁”
其实搞激烈的户外活动
那也是用口袋提着小命在跑
参加越野赛的
多数要么是专业老鸟
要么是资深爱好者
应该有风险意识
②
马拉松是奢侈运动
参赛者普遍具有保险购买力
相关数据显示
马拉松赛事的参与者
超55%是30-49岁的人群
其中能够跑完全马的高手
45-49岁的最多
更重要的是这个群体
往往是上有老下有小
不管主办方买没买保险
自己也应该积极主动
购买相应的意外险
购买相应的人寿保险
至少按100w起步
— 04 —
专业化的体育保险长期缺失
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
长期以来都是“举国体制”
运动员伤残病均有政府负责
但即便是专业运动员
也只是少数国家和省级优秀运动员有足够保障
然而数据显示
目前我国近4亿运动人口
超300万体育从业人员,专业运动员超10万
光马拉松一年都上千场
参赛人次超700万
光靠换汤不换药的意外险等来支撑
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普通人群的需求
而像美国以及日本等国
无论是针对职业运动员
还是面向学校以及大众体育赛事的保险机制
发展都已相对成熟
我国也应积极赶上
— 05 —
总结
实际上
不仅仅体育保险缺失
各类保险都存在供需不匹配
虽然经济好了,民众富了
虽然高大上的活动都能搞了
虽然保险常常不被待见
虽然业务员常常不被喜欢
但是
老百姓对保险是很有需求的
老百姓的保险却是很缺失的
供给和需求之间是没完全匹配的
大家还是有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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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