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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查处理“深房理”具有导向作用

2021-05-17 和讯名家
语音播报预计8分钟

如何调查处理“深房理”具有导向作用

日前,“深圳12345”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热线回复市民,表示“深房理”问题存在涉及人员广泛、资金来源多样、操作手法隐蔽等特点,给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通力协作,紧锣密鼓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如何调查处理“深房理”具有导向作用

越是有难度,越要深入调查,越是情况复杂,越要找出问题症结,体现政府强化楼市调控、打击炒房行为的决心。否则,楼市调控作用会受到严重影响,炒房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会形成违规者得益、守法者吃亏的错误格局。

很显然,“深房理”的问题,决不仅仅是宣传炒房那么简单,而是存在关系紧密的利益问题,甚至已经形成了多条“利益链”。不然,“深房理”不会冒着违法违规的风险,去从事住房炒作方面的行为。只有利益远大于风险时,才有人敢去冒这样的风险,才会顶风作案。对“深房理”来说,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是获得的利益是远大于风险的,甚至风险尚没有在“深房理”身上发生过。

这也意味着,这次的联合调查,才是“深房理”遇到的第一次风险,或者可能是第一次大于利益的风险。为什么说是“可能”呢?原因就在于,调查还在进行,调查的结果如何,到底会调查到何种程度,是否能够给“深房理”以严厉处罚,还难预料。深圳有关方面的回应,也已经给“可能”埋下了伏笔。“涉及人员广泛、资金来源多样、操作手法隐蔽等”,都有可能让调查难以深入推进,也可能让调查嘎然而止,更有可能掌握不了很充足的证据而让“深房理”免于处罚。

如何调查处理“深房理”具有导向作用

实际上,舆论和公众如此关注“深房理”的调查情况,关注深圳市有关方面对“深房理”的调查结果,关键就在于,对“深房理”的调查处理结果,可能会体现一定的导向作用,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风向标。“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必须严禁炒房,必须对炒房问题零容忍,必须采取最强有力的措施,打击和遏制炒房行为。自然,像“深房理”这样推动炒房、宣传炒房的自媒体大V,就决不能逍遥法外,就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就算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资金来源多样、操作手法隐蔽,只要对照政策法律,一条一条地过堂,自然就能水落石出,就能撕下画皮、揭开真面目。到时候,就能依据法律,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就在于,深圳市有关方面能不能突破阻力,将“深房理”的问题查下去。毕竟,能把粉丝做到140多万,且能够在运作过程中涉及那么多人、那么多资金、那么多关系,也说明这家自媒体的关系不软,可能会与各种利益集团相勾连,继而给调查带来很大的难度和压力。因此,如何突破各种阻力和压力,也是对“深房理”调查能否拿出令公众满意的处理结果的重要方面。

反过来讲,如果此次对“深房理”的调查,拿不出令公众满意的处理结果,而是对很多问题的调查,都是浅尝辄止,不敢向深处推进,不愿意找出问题的症结,不查处到人,那么,调查也就只是走过场,是糊弄一下舆论和公众。那么,不仅“深房理”不会做出改变,其他类似的自媒体、机构等,也会效仿“深房理”,通过推动住房炒作、暗箱操作等行为,为自己谋利,给市场添乱。

调查难度大,是一个方面的问题。能否真心调查,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前者是客观因素,后者是主观因素。只要主观上想去做,就算调查的难度大,也一定能够克服解决,一定能够突破各种阻力和压力,将问题查清楚。否则,就会停滞不前,就会用时间与公众“捉迷藏”、“躲猫猫”。

如何调查处理“深房理”具有导向作用

需要再度重申的是,对“深房理”的调查,体现了一种导向,但是,能否真正发挥导向作用,就看深圳市有关方面能否将“深房理”的问题查清楚,并依法对责任人予以处理。对涉及到的利益关系,也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有没有开发商给“深房理”提供活动资金,有没有炒房者参与其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有人员参与,等等,都是需要调查的问题,也是很容易被人为忽视的问题。因为,都担心把问题弄大,弄得不好收拾。只是,把房价炒高,老百姓(603883,股吧)的住房问题就不大了。显然,这是认识和原则问题。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谭浩俊。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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