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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四方兄弟搬家涉嫌强迫交易”案今日开庭,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2021-04-28 新京报
语音播报预计9分钟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4月28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及员工涉嫌强迫交易”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检方罗列了43起犯罪事实,受害者年龄在24岁至76岁之间。6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做出了罪轻辩护。截至记者发稿前,庭审仍在继续。

“四方兄弟搬家涉嫌强迫交易”案今日开庭,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新京报记者 薄其雨 摄

检方罗列43起犯罪事实

28日9时许,6名被告人身穿防护服、头戴护目镜及口罩,在朝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检方罗列的具体犯罪事实有43起,受害者年龄在24岁至76岁之间,被强迫支付搬运费用人民币从500元到16000元不等,费用总计超13万元。

检方认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赵某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赵某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的刑事责任。

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6名被告人均表示并不知晓“强迫收取搬家人工费用”涉嫌违法,但认罪认罚,对此前被强迫收费的客户表达歉意。

辩护人主要针对“赵某强是否明确规定不能主动向客户提起搬家费用中的人工费用”、“赵某强是否要求搬家员工对客户进行暴力或软暴力行为”、“搬家员工是否会对跑空车罚款具有害怕心理”等问题对被告人徐某江等人进行提问。

鉴于赵某强等6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上,辩护人均做出了罪轻辩护。

辩护律师指出,针对公诉人举证的证据,其中受害人均表示在收取搬家费用阶段,没有受到徐某江等人威胁;部分举证事实中,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多位受害人表示没有遇到被告人采取言语上威胁、坐在家中不走等行为;且在部分证据中,由于搬家路程较远,工作量大,有的路程可达110多公里,辩护人认为部分搬家费用收取价格合理。

28日11时20分许,公诉人将全部证据举证完毕,庭审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的辩论焦点为“被告人在提供搬家服务过程中是否实施威胁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前,庭审仍在继续。

案件回顾

四方搬家公司6人涉嫌强迫交易被抓

2020年7月29日,新京报刊发《歌手遇天价搬家费牵出行业乱象:山寨搬家公司成风、设人工费陷阱》调查报道,揭露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利用搜索平台的竞价排名作为公司的重要获客渠道。许多消费者在网络搜索后找上门,在被隐瞒真实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与该公司达成合作。

2020年8月18日,朝阳警方发布消息称,接群众报警:北京一家名为四方兄弟的搬家公司,在接单前宣称价格低廉,且无其他附加费用,后以抓紧搬家为由,催促客户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便坐地起价,以合同规定为由,额外索要高额的人工费用,同时进行言语威胁,称不给钱就不走,赖在客户家中。

警方对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往服务对象大量回访取证。据了解,该搬家公司在各大网站平台发布低价信息吸引顾客,在事主咨询价格时告知事主没有任何附加费,只有较低的基础费用。在将物品从出发地往货车上搬运的过程中,搬运人员以催促事主抓紧搬家等各种理由,让事主在未看清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

但在到达目的地后,将物品从货车往下搬时,搬运工人却要求事主按照合同内容支付远高于基础搬家费的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并采用语言威胁、扬言要拉走货物等“软暴力”方式索要钱款。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事主因害怕对方后期报复或是影响日常工作生活,而选择隐忍,按对方要求支付相应的款项。经警方初步核查,该公司先后强迫26名事主支付额外费用共计5万余元。

同年8月11日,朝阳警方对该团伙实施抓捕,分别在东城、丰台、房山区等地,将以赵某强(男,24岁)为首的团伙成员控制,赵某强等21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校对 刘军

(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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