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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回头看|被曝光掺假的三家气站均有不合格产品,已立案调查

2021-04-1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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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韩福涛)4月16日,安徽宿州、河南永城和夏邑的市场监管部门向新京报记者通报了对涉嫌掺假的液化气站的初步调查结果,此前报道中提及的三家气站均在抽检中被查出气体质量不合格。

3月15日,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掺假的液化气:多地气站掺混大量二甲醚牟利,专家称易诱发事故》,曝光了安徽宿州、河南永城和夏邑三家液化气站存在液化气掺入二甲醚售卖的现象。报道刊发后,河南省永城市、夏邑县以及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道中提及的三家气站进行了采样排查,此后抽检气样被送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专家介绍说,液化气掺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二甲醚对液化气罐的密封圈和输气胶管有很强的腐蚀作用,使得气罐泄漏的风险大大增加,不少爆炸事故也由此发生。

安徽宿州:纪委介入后涉事气站被罚17万余元

3月15日报道刊发后,新京报记者将宿州亚龙液化气公司存在掺假的情况,电话告知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第二天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工作人员称已派人前往涉事气站进行抽样检测。

3月31日,记者从埇桥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从涉事气站抽取的气样检测结果合格。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发现气站内的四个大型储罐中有三个为空罐,只有一个储罐还存有气体,因而只抽取到一份气样,这份气样正是检测合格的那份。

执法人员为何没在3月15日当天及时对气罐进行封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具体原因,因气站监控录像损坏,无法证实涉事气站是否在前一天连夜转移了掺假气体。

对于上述情况,宿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将安排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4月2日,埇桥区委书记电话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埇桥区纪委监委已介入此事,调查相关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正,以及在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袒护气站的情况。

与此同时,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气站内的液化气进行抽检,经过检测,被抽检的液化气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二甲醚含量为0.1%,未超标,但其碳5含量为3.5%,超标0.5%)。

4月15日,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对亚龙液化气公司作出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6吨,并处罚款人民币176350元。同时责令亚龙液化气公司对已售出的不合格液化气进行召回处理。

4月16日,埇桥区纪委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经过调查,发现埇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确实存在工作不够细致、没有及时认真负责进行调查等问题。埇桥区纪委经过研究,分别给予三名责任人政务警告、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

同日,宿州市埇桥区委宣传部向记者通报了上述处理结果。

河南永城:10家气站中查出6家掺假

新京报报道刊发后,3月15日当晚,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市10家液化气站进行了全覆盖抽样检测。

与此同时,永城市市场监管局上门对河南龙宇煤化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记者发现该公司涉嫌违规向多家气站出售二甲醚,检查中执法人员封存了该公司的二甲醚充装记录,目前正在对该公司是否涉嫌违法进一步调查核实。

4月16日,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回复新京报记者称,从永城欧亚液化气站抽取的2批次样品,检出二甲醚的含量分别为40.16%和52.55%,气体质量不合格。包括欧亚气站在内,共有6家气站的气体质量不合格,其中一家气站所售液化气的二甲醚含量高达61.04%。目前这6家液化气经营单位已被正式立案调查。

河南夏邑:抽检41组气样,8组二甲醚含量超标

4月17日,河南夏邑县市场监管局一名杨姓股长告诉新京报记者,夏邑县业庙液化气站在抽检中被检出二甲醚含量超标,气体质量不合格,目前该气站已被正式立案调查。

此前杨股长表示,如果该气站售卖掺假液化气的案值较大,构成犯罪的话,将会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在对全县正在营业的气站进行全面排查的过程中,夏邑县市场监管局从二十多家气站中抽取了41组气样,包括业庙液化气站在内共检出8组二甲醚含量超标的不合格气样。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项玲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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