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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2021-04-17 证券时报
语音播报预计6分钟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昨日发布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指引》完善了科创板制度的首要标准,将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由原来的“3+5”变为“4+5”,旨在“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

2020年3月,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审核注册实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委认真研究论证,出台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从一年来制度运行的效果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集聚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超过250家,涵盖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据2019年报显示,平均研发投入占比12%,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7亿元,平均发明专利75项,均显著高于其他市场板块,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等先后实现上市,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

“但申报和在审企业中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实践,进一步研究完善科创板各项制度设计,必须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

这次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总的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是科创板一项重要制度调整,涉及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及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则的修改。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二是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将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对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禁止在科创板上市。三是在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做出综合判断。

李维友指出,办好科创板、做好注册制改革试点关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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