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4 月 15日丨*ST盐湖(000792.SZ)公布,2021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52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4条的规定,经审查,本所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6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你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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