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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成因摸清 多家药企被顶格处罚

2021-04-13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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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正式通报了包括赛诺菲、豪森药业以及华润三九(000999,股吧)等在内的19家药企存在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并对其作出处罚。

此次检查结果也将药企带金销售的痼疾再次带到公众面前。销售费用被视为药价虚高的主要推手之一。这些隐藏在差旅费和学术推广费里的费用包含了给医院的回扣,这不仅导致医药行业销售费用高企,还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处罚结果标志着靴子落地,未来对医药行业虚开发票、带金销售等行为的监管将进一步常态化。

药价虚高成因摸清 多家药企被顶格处罚

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体外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对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赛诺菲、豪森药业、长白山(603099,股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恒瑞医药(600276,股吧)、礼来、步长制药(603858,股吧)以及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等。

这次查账行动始于2019年6月。彼时,财政部决定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药企销售费用等,并随机抽取了77家医药企业。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检查通知,14个监管局采取就地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5家医药企业开展检查;31个财政厅(局)采取就地检查方式,每个财政厅(局)检查2家医药企业。

财政部方面表示,此次检查执法旨在摸清药价虚高的成因,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穿透检查的方式,围绕药价虚高,重点聚焦医药产品的销售费用是否真实、成本费用结构如何构成。据了解,最终达到处罚标准的,并以法人为处罚主体的(包含部分药企的下属子公司)共有19家,还有3家没有达到行政处罚的标准,主要进行了行政处理,不在本次处罚公告范围内。

经查,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以及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是上述19家医药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违规账目最高达1.64亿元

受罚的19家医药企业中,12家企业被处以顶格罚款5万元,其余7家罚款为3万元,累计罚款超过70万元。其中,华润三九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涉及违规的账目金额最高,达到1.64亿元;其次是豪森药业,涉及违规的账目总金额超过1.5亿元。

具体来看,检查发现,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列支视频拍摄项目制作费不实,涉及金额1323.7万元。二是2018年列支物流监管项目费不实,涉及金额320.2万元。三是该公司本部及广东片区2018年列支会议费不实,涉及金额8848.12万元。四是该公司本部及广东片区2018年列支调研费不实,涉及金额5952.17万元。

对于豪森药业方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后附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虚列27家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咨询评审费1600万元;2018年列支会议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涉及金额274.06万元;2018年虚增办公用品费481.71万元,后附发票显示购买产品为笔、本子等,但实际并未购买。

此次检查将药企带金销售的痼疾再次带到公众面前。一直以来,销售费用被视为药价虚高的主要推手之一。一般来说,药企的销售费用由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商业推广费、差旅费以及会议费等项目构成。因一些药企的销售费用中包含给医院的回扣,这不仅导致医药行业销售费用高企,还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带金销售的费用大多隐藏在差旅费和学术推广费中。

针对此次被罚一事,北京商报记者联系了华润三九、豪森药业方面,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震慑药企带金销售等违规行为

事实上,药企带金销售已是行业顽疾。2018年4月,一位自称诺华医药代表的举报者,举报诺华制药给使用诺华产品的医生回报等违反医药代表行为准则的违规操作。2019年5月,仙琚制药(002332,股吧)被实名举报带金销售,该公司为扩大其产品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50g、60掀/盒)销量,给江苏省部分医疗机构医生回扣。2020年5月,豪森药业母公司翰森制药在2010-2017年间多次向医院相关负责人、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行贿,通过带金销售扩大公司药品销量的事情被曝光。

在医药行业投资人士李顼看来,此次对19家药企的处罚是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靴子落地,未来,国家对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行为的监管将进一步常态化。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此外,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体系,将医药商业贿赂、虚开发票等在内的七大类行为列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失信行为分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财政部方面表示,2019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医保局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穿透式检查,对于药企的资金流向、产品的成本构成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和把握。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了药价虚高的成因,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后续,财政部将严格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会计审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重大改革实施。

北京商报记者 姚倩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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