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扩围至京浙辽等10省份

2021-04-08 新京报
语音播报预计7分钟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4月8日)发布消息,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范围扩大到北京、辽宁、浙江等10个省份。

试点省份从4个增至10个,新增北京、辽宁等地

什么是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所谓“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即检察院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20年3月起,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防范“厚爱”被滥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支持。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专门报告了这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根据最高检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

旨在加大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方案》指出,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宗旨,《方案》强调旨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好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防范今后可能再发生违法犯罪,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在此基础上,试点为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的检察产品,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

对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此项试点要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依法清理“挂案”、依法适用不起诉结合起来。对涉企案件,在依法贯彻相关检察政策的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履行合规承诺;提出企业合规建设意见和建议,包括整改方向和意见,并促进“挂案”清理工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受到着重强调。《方案》明确,各试点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通过第三方监管,监督、促进企业践行合规承诺。检察机关要定期检查合规建设情况,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方案》还要求各试点单位,要一把手亲自抓,并及时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注重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白爽

(责任编辑:董云龙)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