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近期审理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反对派人士涉嫌组织、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据香港“东网”报道,至今日下午,全部控方证人作供完毕,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面证供成立。
自2月16日起,香港法院开始审理黎智英等9名香港反对派人士涉嫌组织、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活动案件。除区诺轩及梁耀忠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
案件发生于2019年8月18日,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铭及区诺轩共9人,涉嫌组织和参与当天在香港岛进行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活动。
港媒早前报道称,被告区诺轩2月16日承认2项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梁耀忠则是承认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但否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余被告否认控罪。法庭应控辩双方建议,押后至3月22日,再处理区诺轩、梁耀忠的求情及判刑,期间续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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